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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司: |
沈阳合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|
地 址: |
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35号 |
邮 编: |
110032 |
电 话: |
024—31515265 |
传 真: |
024—31515265 |
E-mail: |
352856579@qq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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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货旺销火了个体税收 |
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国税局紧紧抓住春节前后日用商品、烟花爆竹和农产品等年货销售火暴的大好时机,出台相应的征收管理措施,促进了1月份个体税收的明显增长。
该局在各固定市场和临时经营场所开展税收宣传;与10个街道及所属社区联手,增加市场管理人员数量;加强临时经营户的管理,建立临时经营户征收台账,对临时经营实施按次(日)征税;对年货旺销的个体定额征收户适时调整定额,确保销售与纳税相符,使年货销售与个体零散税收实现同步增长。
据了解,进入年货销售期后,1月份零散税收比日常月份增收27.8%,实现增收税款百余万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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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打印】 更新时间:2010/3/16 浏览次数:11659 次 【返回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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